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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16 12:2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6-16       报名截止:2022-06-17
为满足我县高中和职校补充教师的需要,根据《中共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所有岗位以直接面试或考核方式招聘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的批复》(来人才复[2021]1号)、《来宾市教育体育局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宾市委编办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金秀瑶族自治县参加广西2022届高校毕业生夏季双向选择洽谈会(百色分会场)招聘教师10名。为确保本次双选会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他资格条件;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7日至2004年6月17日期间出生)。具体条件以《金秀瑶族自治县参加广西2022届高校毕业生夏季双向选择洽谈会(百色分会场)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下称《计划表》)为准;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2届毕业生)。
2.已就业的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5.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八)其他说明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2年6月17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2年6月1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7日9:00至16:00。
2.报名地点:百色学院澄碧校区月亮湾广场(百色市右江区盘百二级公路东)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展位。
3.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2022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同时提供原件核验,原件核验后现场退还给考生。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资格审查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负责。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现场直接给予审查通过;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当场说明原因。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三、考试
考试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确定面试人选。
本次双选会招聘不设开考比例,现场审核考生材料,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
2.组织面试
2022年6月17日在招聘现场组织考生进行面试。
3.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应用和潜在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4.面试的组织管理。
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会同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面试工作。面试考官由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委派7人组成,实行异地交叉考官制度。
5.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当天面试结束后,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6.通过面试考试后符合拟定为聘用人员的,2022届毕业生可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应资格证书后按照程序进行考核体检,合格后办理入编手续。历届毕业生可按照程序进行考核、体检,合格后办理入编手续。
四、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组织。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审批和聘用
(一)拟招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由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来宾人才网、来宾党建网等有关媒体网站公示;招聘单位同时在本单位和主管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为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本次教师招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纪委监察部门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
1.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2.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本方案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三)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五)参加双选会活动的所有人员须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凡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或增设的笔试。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本公告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0772-6213392。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2-6218685。